| 2021年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對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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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10 元(人民幣) | 產地:安徽蚌埠市 |
| 最少起訂量:1件 | 發貨地:安徽蚌埠市 | |
| 上架時間:2021-05-19 16:40:02 | 瀏覽量:219 | |
雅谷(深圳)技術轉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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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模式:商業服務 |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
| 所屬行業:技術服務 | 主要客戶:企業 大學 科研機構 個人 | |
在線咨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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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工作開始,今年兌現對象和兌現范圍如何? 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咨詢:187 5515 0066 臥濤集團: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公司注冊、融資、商業計劃書、可研報告 一、兌現對象 蚌科券分為通用券和專用券,通用券由申領使用企業申請兌現,專用券主要由提供服務方申請兌現,企業自有資金購買發明專利和結余部分符合兌現條件的由企業申請兌現。 (一)通用券 1.列入2019年度和2020年度蚌埠市科技創新券發放計劃的的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 2.通用券使用事項發生時間: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專用券 1.列入2020年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專用券發放名單的企業以及2020年底前備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 2.專用券使用事項發生時間: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兌現范圍 通用券用于補助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檢測機構等單位購買科技創新活動中所需的科技服務。專用券用于企業因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購買發明專利以及向經備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具有資質的審計機構購買特定用途服務。 企業與提供科技服務的單位、個人無任何投資與被投資、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影響公平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 (一)通用券用途: 1.分析測試服務:包括新技術研究過程中涉及的各種分析測試服務、新產品開發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樣品測試、新產品檢驗、產品性能測試等檢測認證服務。(按照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非科技創新活動,不納入支持范圍。) 2.科技信息服務:包括科技情報服務、儀器共享服務、科技文獻服務、科技查新服務。 3.研發活動:與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或委托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企業委托給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發項目必須具有明確的產品或應用目標,有利于企業改善其產品或生產過程,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專用券用途: 1.購買發明專利:企業無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要求的發明專利,購買與主導產品核心技術相關的發明專利,發明專利從購買日起有效期需在10年以上,高補助2萬元。獲得創新券補助后該發明專利不得再次轉讓,如轉讓將追回補助資金,并且三年內不得再申領蚌科券。企業需按要求提供擬購買發明專利與企業主導產品的技術相關性證明材料,經審核后方可用券,同一企業只補助一次。 2.申報材料咨詢代理:委托經備案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編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等服務活動; 3.財務專項審計:包括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過程中,所產生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報告審計等服務。 通用券兌現的金額應不高于企業發生費用的80%,所需補助資金由市級財政及企業所在地的縣(區)級財政各承擔50%。專用券按實際使用面額兌現,所需補助資金從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中安排。 專用券以發生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事實為兌現依據,若申領企業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購買發明專利與財務專項審計實際使用專用券面額給予兌現。若申領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實際使用專用券面額給予兌現;同時為鼓勵企業持續開展創新活動,維護好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專用券企業結余部分按面額兌現資金獎勵給企業,用于開展研發活動和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以上就是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基本內容 相關政策了解歡迎直接聯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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