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他人代寫的辭職報告是否有效?梅州社保代理,梅州社保代繳 |
![]() |
價格:40 元(人民幣) | 產地:廣東梅州市 |
| 最少起訂量:1個 | 發貨地:廣東梅州市 | |
| 上架時間:2019-11-06 13:21:30 | 瀏覽量:144 | |
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韶關分公司
![]() |
||
| 經營模式:商業服務 | 公司類型:私營獨資企業 | |
| 所屬行業:保險服務 | 主要客戶:社保代繳 | |
在線咨詢 ![]() |
||
| 聯系人:魏宇平 (先生) | 手機:13411160517 |
|
電話: |
傳真: |
| 郵箱:1250216152@qq.com |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40號華港商務大廈東塔803 |
|
關鍵詞:梅州社保代理,梅州社保代繳,梅州勞務派遣,梅州社保代理服務,梅州社保代繳服務,梅州辦事處社保代理,梅州分公司社保代理服務,梅州公司社保代繳服務。
案情簡介 尤某自2012年12月28日起到江蘇省揚州市某酒店工作。2018年8月21日尤某委托同事柏某書寫辭職報告,以照顧家庭為由申請辭職。酒店在收到尤某的辭職報告后,表示同意尤某辭職,要求尤某在30日內做好交接,并于9月20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2018年9月21日,該酒店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尤某在收到酒店作出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后,了解到自己不能享有經濟補償,反悔自己當初的行為,提出申請不是本人所寫,故不承認自己申請辭職,而是酒店違法解除。 仲裁請求 一、確認該酒店解除與尤某勞動關系的行為系違法解除; 二、由酒店支付尤某賠償金。 處理結果 對尤某的兩項仲裁請求不予支持。 案件評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代寫的辭職報告是否有效?是尤某自己辭職,還是酒店違法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仲裁委認為尤某的辭職申請雖不是本人所寫,是其委托同事柏某所寫,但委托行為不存在重大誤解、遭受欺詐或者脅迫等狀態,委托人是成年人,也不存在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委托行為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同時,根據庭審調查,該委托行為有當時在場的其他職工的證人證言加以佐證。 辭職申請已經成功送達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也已同意尤某的辭職,尤某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已經行使完畢,即表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尤某在發現事情對自己不利時就否認自己行為的有效性是無依據的,故2018年9月21日酒店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行為不違法,不需要支付尤某賠償金。 我司簡介: 駿伯人力集團總部在廣州,全國共有345個網點,分為華南、華北、華東、華中、華西等五個大區,網點遍及中國大陸所有31省市,為員工人數多、網點分布廣的大型集團公司及跨國企業提供“一地簽約、全國通行”的一站式綜合性人力資源外包解決方案。 駿伯人力集團專注于人力資源外包領域,具有人事外包、社保代理、人才派遣、業務外包、員工福利計劃及高級獵頭等核心服務。截止到目前,駿伯人力集團已為數千家企事業單位提供優質的人力資源服務。 社保代理及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人:魏經理 手機/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熱線:020-38023598-8302 地址:梅州市梅江區西郊金苑小區E1-1棟第2層205
|
| 版權聲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機電之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友情提醒: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