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環評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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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元(人民幣) | 產地:本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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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時間:2017-10-21 11:00:09 | 瀏覽量:87 | |
東莞市恒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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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模式:生產加工 | 公司類型:私營獨資企業 | |
| 所屬行業:環保通用設備 | 主要客戶:客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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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環評辦理流程
一、東莞環評辦理對象面向個人,面向企業,面向機關單位 二、東莞環評辦理條件 所有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其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類管理: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影響很小的,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具體分類方式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建設單位必須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不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在項目開工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登記表。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登記表。 三、東莞環評符合以下條件的建設項目方予批準: 1、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 2、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符合城市規劃和環保規劃的要求,同時考慮擬建地區整體環境質量的保護和改善; 3、建設項目符合產業發展導向; 4、滿足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 5、環境影響評價表明建設項目符合環保要求。 四、辦理東莞環評所需材料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紙質原件(一式4份),涉及專項評價的,須提供專家評審意見原件1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電子件,電子件包括環評文件、附表、附圖,不包括部門意見、復函、專家意見、修改清單等附件; 3、公開環評全本信息時需刪除的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內容及刪除依據和理由說明報告原件1份; 4、建設單位或當地政府根據需要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原件1份; 5、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1份。 五、東莞環評辦理時限說明 通常編寫環評7個工作日,申報后7個工作日到現場勘察,15個工作日出審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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